綜合債務舒緩計劃跟債務舒緩計劃(DRP)及個人自願安排計劃(IVA)相似,是選擇破產之外的債務處理方法。透過與欠債人的最大債權人商談還款方案的服務,只要最大債權人同意新提出的還款方案,欠債人所有的債務將會被統一歸納至最大債權人之下,並且按照新的還款建議書的還款方法,以定息定額之形式每月償還債款予最大債權人。由於綜合債務舒緩計劃的債務商議特點,又被稱為「牽頭式」債務舒緩計劃。
Copyright © 2022 HONG KONG INDIVIDUAL LIABILITY EVALUATION CENTRE — 保留所有權利。